明光市池河大道花箱采购及安装项目(二次)中标公示
明光市池河大道花箱采购及安装项目(二次) 中标公告 一、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:明光市池河大道花箱采购及安装项目(二次) 项目编号:czcg201806-279 招标方式: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:2018年06月29日 开标日期:2018年07月19日9时3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:常州市美景花盆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:常州市金坛区尧塘镇公路花园发展西路39 号 中标金额:陆拾玖万元整 (¥690000元)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单价、服务要求:详见附件。 评审委员会名单:刘萍、胡秀萍、张晓东、韩丽、王广青 招标人名称:明光市林业局 地址:明光市韩山路5号 联系人:陈磊 联系方式:18155093282 招标机构名称: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:明光市人防大楼7楼 项目负责人:朱风雷 联系电话:15955079232 收费金额:8280元 公告期限:2018年07月20日至2018年07月24日(3个工作日)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明光市林业局提出质疑(异议)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明光市韩山路5号,联系电话:18155093282。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。 二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 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 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 2、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 3、被质疑人名称; 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 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 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 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 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 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 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 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 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 5、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 三、其他 特此公告。
招标人:明光市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: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2018年07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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